5岁男童幼儿园午睡呕吐死亡,父母索赔160万被拒,后来如何?广东6岁女童在幼儿园午休死亡,造成她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孩子幼儿园午睡死亡_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原因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_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原因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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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_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原因

一、广东6岁女童在幼儿园午休死亡,造成她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广东揭阳一六岁女童午休时意外死亡,这个标题让无数网友痛心,据家长说早上送孩子上学的时候孩子一切都正常,学校说法是中午都在午休,等到午休时间到了叫醒的时候发现孩子异常,具体原因警方还在调查中,鉴于对死者的尊重我们不过多猜测死亡原因,一切等待警方的公布。

六岁的孩子,生命才刚刚开始就这样消失了,让人听了多么痛心,特别是已经当妈妈的我,不能听到关于孩子的不好新闻,听到后心就扎着疼,虽说人已经没了,可是我们仍然要找到死亡原因,假如是因为外力导致孩子死亡的话,我们是不能放过的,毕竟出事的地点是幼儿园,一定要查明原因以防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我们今天理性的分析下这个案件的疑点,先从学校开始,据学校交代,孩子是在12点的时候进行午休,14点的时候午休结束,老师去叫孩子起床的时候,发现了孩子的异常,连忙把孩子送到医院,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警方也发布了通告,说孩子并非是中毒,也排除了暴力致死。

我们再来看家长的疑问,家长说法是,孩子死亡后就要求查监控,结果学校的监控在12点到14点之间刚好坏了,下午3点的时候才恢复,这也太巧合了吧,刚好出事的这段时间监控丢失,听着就让人怀疑,太过巧合的事情就要引起注意了。

其次,据家长说老师在发现孩子异常的情况并没有第一时间送医院,而是等家长到了学校才送去医院,我们可以理解老师害怕担责任,可是事情也是要分轻重缓急的吧,往往急救的最佳时间就是那么几分钟,可能快几分钟人就抢救过来了,而老师却在等着家长到来,这一做法显然不太合适。最后希望警方可以尽快调查清楚这件事,毕竟是幼儿园发生的这样的悲剧,原因弄清楚了,也能保证别的孩子的安全。

二、5岁男童幼儿园午睡呕吐死亡,父母索赔160万被拒,后来如何?

2016年,广州一名6岁以下男孩在幼儿园午睡时突然呕吐,最终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男孩父母向法院起诉幼儿园,要求幼儿园赔偿160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除幼儿园过错外,家长过错和忽视也是重要因素。据悉,冯晓出生于2012年,2016年被送到广州的一所幼儿园。2018年9月11日中午,小冯在幼儿园寝室午睡时突然呕吐,送医院后死亡。经法医检查,萧凤河因呼吸道吸入异物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死亡。

事件爆发后,小冯的父母认为幼儿园无效,遂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60万元。广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幼儿园赔偿91万元。由于一审法院未能查明冯晓死前的身体状况和教师的应对措施,该案被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庭审期间,幼儿园以为小冯入学时,小冯的父母并未告知幼儿园小冯的身体状况和病史。此外,法院发现,冯晓在进入公园前曾数次住院。原因为高热惊厥和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小枫进幼儿园时,小枫的父母并没有将相关情况告知幼儿园。另外,在幼儿园的相关体检中,幼儿园建议小枫的父母今后要加强小枫的均衡营养,避免体重过度增加。

法院调查幼儿园寝室监控录像后,发现事发当天幼儿园寝室有三名教师。一开始是一个女老师拍着小冯睡觉,然后在房间里观察孩子的情况。没多久小冯就露出异常的身体,口吐白沫,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女老师的注意。后来发现情况后,女老师想把小冯的头抬起来。但是,由于小冯的体重,女老师没有赢。未能把小冯拉上来后,女老师单独恳求别人帮忙。后来又有一个男老师和女老师到了寝室,对小冯采取了侧身等抢救措施。然后小冯被送到幼儿园卫生室停止抢救处置,最后小冯被送到医院。不幸的是,小枫因抢救无效在医院去世。

经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幼儿园应当承担管理维护义务。事件发生时,一名女教师离职后,没有其他教师能够及时、合理地填补岗位,出现处置措施不当的情况。同时,小冯有相关病史,事发前多次住院。小枫的父母取消入园时没有通知幼儿园,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最后,法院认为幼儿园和小鹏的父母应承担50%的民事义务,扣除幼儿园支付的丧葬费,幼儿园应向小枫的父母支付44万元。

三、湖南4岁幼童在幼儿园午睡中死亡,院方与老师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湖南益阳一名4岁的幼童在幼儿园午睡中死去,我们分析一下这一事件的主要过程就知道幼儿园跟老师需不需要负起一定的责任。根据教育局的回应证明,4岁的小孩是因为当天有急病突发,导致午睡的时候意外死亡的。而具体跟幼儿园以及老师有没有关系,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这一名4岁的孩子的妈妈,是这一个幼儿园的老师,所以在这一天这个孩子是有感冒的,是因为孩子的妈妈并没有告诉另一位老师,自己的孩子是生病的状态,而且在当天午休的时候,这位孩子的妈妈还亲自喂药给这一位自己的孩子。而当午睡时间到了之后,老师发现这里4岁的小孩一点动静都没有,而且大便和小便失禁,看到这个的时候,老师非常的紧张去查看这名孩子的情况,这此时已经没有了呼吸的状态。而在关键的抢救时间,这个幼儿园并没有做出正确的做法,而且幼儿园存在着很多的漏洞,首先急救制度非常混乱,而且保健医生在关键时刻也消失了。

 对于这一件事情,幼儿园是有一定责任的,而这一个管理小孩们午休的老师是没有责任的,因为这一名老师已经做到自己的责任,并没有失职,所以这一整一事件跟这个老师的关系不大,需要负责任就在于这一名4岁的小孩的妈妈以及幼儿园。也就是说幼儿园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责任,毕竟小孩是在自己的幼儿园里面发生意外的。在出事之后幼儿园已经积极的配合调查,并且自己也愿意付出一定的赔偿。

 如今幼儿园已经向这名4岁的孩子的家属支付了9万元的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毕竟在这个过程之中,虽然幼儿园的抢救措施有一定的漏洞,但是主要的责任还是在于这个孩子的妈妈身上,明知道孩子感冒在身,并没有告诉其他老师,叫其他老师照顾一下,所以这完全就是这一位妈妈的疏忽和引起的意外。而对于幼儿园来说也是需要承担起一定的责任,而且这一家幼儿园也已经支付了赔偿金。

四、4岁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幼儿园表示老师没有失职,其中有何隐情?

因为孩子的母亲就是幼儿园的老师,并且他的妈妈也没有跟园方说孩子有什么不舒服的,整个午休期间,老师多次来回查看孩子们的睡觉情况,都没有发现孩子表现出任何异常,所以基于这种情况,幼儿园就认为老师是没有失职的。孩子的父亲质疑是老师没有调整孩子的睡觉姿势,才没有发现异常,最终导致孩子身亡!

1、事件原委

教育局对外通告:孩子是因为自身患有疾病才身亡的!12月3日,湖南益阳的熊先生反映自己四岁大的儿子于11月30日在幼儿园午睡期间身亡。10月29日,孩子是感冒了,并且送医进行治疗,但是次日送往幼儿园之后事故就发生了,幼儿园的监控视频如实地将这一幕记录了下来!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当天午休时孩子是一直趴着睡觉,是当其他的小朋友起床之后,熊先生的儿子并没有动弹,并且出现了大便失禁的情况。园方就将他送到医院,但是已无生命体征,所以家长对此提出质疑:老师没有及时发现异样进行施救……

2、孩子身体情况

但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说:老师并没有失职,因为当天午休后老师发现孩子是醒着的,所以说死亡原因与趴着睡觉是没有关系,并且对于家长的质疑做出回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要知道孩子在午休之前,他的妈妈曾亲手给孩子喂药,并且在旁边看着他睡过去才走开的。

结合教育局对此事件做出的通告,可以看得出来孩子的身体的确是存在异样,然而,有关于孩子的死因,肯定是需要通过法医鉴定才能够清楚。死亡原因与趴着睡觉,如果有关系的话,那真的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因为有很多的孩子都是趴着睡觉,孩子父亲这一点质疑感觉让人大为不解。

3、园方态度

园方的态度还是比较良好的,并且也是积极配合家属处理相关工作,事件发生之后,幼儿园一方已经向家属支付了九万元的丧葬费用及相应的精神抚慰金。如果家属还想追究更大的责任,园方的态度更是明确,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应该是最为恰当。只不过说才四岁大的孩子,感冒第二天就送到幼儿园去,这真的是心太大!

其实没有必要将繁重的学业压力施加在小孩的身上,才四岁大的孩子又能够学得了多少东西呢?既然已经感冒了,倒不如让他多休息,同时,有关于孩子的身体情况真的是需要着重注意。既然身体有异样,就应该提前告知园方,如果说孩子的妈妈不是幼儿园老师,可能这件事情闹得更大!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_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原因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_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死亡原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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